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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05日 16:13    作者:蔡国轩    点击率:[] 次

全校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我校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科研工作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确保科研工作不断档,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疫情防控。了解科学的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自身卫生健康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正确佩戴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并妥善处理相关垃圾。避免出门聚集,尽量不到人群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活动,做到“少出门、少聚集”,避免接触野生禽畜。以身为范,带动家人亲友树立防疫意识,加强防护工作。

2、潜心科学研究。集中精力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军工项目等项目申请书,积极准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对已承担的科研项目,总结和提炼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规划接下来要完成的科研工作;对于已取得并已经比较成熟的科研成果汇总提升,积极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结题的纵向项目以及不能够按时交付的横向项目及时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予以协调解决。

3、做好保密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守保密纪律,切记“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网络办公时切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不让非常时期成为保密工作的真空期,在“保密防疫两不误”的同时做到“保国家秘密,保战疫胜利!”

4、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组织召开国内、国际科研相关的各类会议;暂停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取消或延期,或采取网络会议等方式召开。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应向逐级上报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召开。

5、暂停一切与科研相关的校外取样、调研、实验等工作。

6、适时调整科研工作计划,充分利用网络、学校图书馆电子资源、QQ、微信、电子邮件等在家开展各类项目的申报与结题工作。近期,将科研工作重点集中在申报书撰写、结题报告撰写、科研论文撰写和专利申报等方面,安全、合理地开展科研工作,为疫情结束后科研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请广大科研人员注意各类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要求,非常时期,时间节点可能会有变化,大家密切关注学校网站或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通知。科学技术研究院设有专人值班,保障科研工作有序进行,如遇问题,可利用“中北科研”微信群或电话咨询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人员。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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