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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5:44    作者:    点击率:[] 次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目前,我省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春季防火工作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的紧急通知》(晋教安稳[2019]14号)精神,现将春季防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意识,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红线、底线、生命线的工作理念,在安全防范上决不丝毫麻痹和松懈。要树立安全工作“归零”概念和“负数”成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逐岗核查防范措施,切实尽好“种好责任田、守好责任田”的本分。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火灾防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守好关键部位、把好重点岗位,落实好火灾防控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彻底整治火灾隐患

即日起,各单位负责人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再次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要亲自负责进行彻底整治,并督促所属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岗位日查、部门周查”的要求,强化火灾防控。

1、排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逐级压实。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所属部门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完善;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清晰严密,各部门、各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安全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对安全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各房间、房屋还未张贴“安全管理责任”标识牌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完善。对使用明火无人看护、化工化学实验过程中无人守护、用电设备使用完不及时断电的消防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

2、排查用电安全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所有电源线路、供电设施、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管理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消除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插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室内充电、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的不安全用电行为。对疑似有电源线路老化、线路负荷不足等情况的,要聘请电气作业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整改。在维修、施工进行电焊、气焊时,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作业环境安全检查,及时清除作业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备置灭火应急器具,且持证上岗。

3、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各单位要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逐个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好有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对灭火器过期、消防设施损坏故障或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必须立即维修、维护。

4、排查护林防火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二龙山护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增加护林防火力量,明确护林防火人员的巡查责任和范围,加大日常巡查、宣传和管控力度,防范山林火灾。

5、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检查各实验室内的火炸药、火工品、弹药、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各类化学试剂的购买、储存、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严格申报、详实登记,各类废弃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经常收集、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应急处置危险化学品泄露、泼洒的应急处置措施和个人防护器材是否齐备。食堂和餐饮场所要做好对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安全巡查、泄漏检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准备。

6、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险点部位人流管控措施是否严格实施。教学主楼、图书馆、15#教学楼、学生公寓、附属学校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实验场所,要严格实施重点时间段的人流管控及“定员”措施,防止因火情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7、排查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期组织。各单位要对春季开学以来师生安全教育、演练的组织情况进行排查,对未组织过安全教育、演练的要尽快改正改进,确保师生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和灭火方法,熟悉火场疏散、逃生技能。

8、排查有无易燃杂物大量堆积、随意使用明火、随意丢弃火种等其它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

三、加强各级联动管控,严防死守保安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部位要走到、风险要找到、措施要定实”的要求,落实落细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形成各级联动管控的局势。近期内,各单位要加大安全工作的人力、资金投入,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防守力度,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强化特殊时期的值班备勤,随时做好处置各类险情的准备。

5月10日前,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紧急部署、扎实落实春季防火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保卫安全处。对工作落实不力、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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