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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08:39    作者:王晓红    点击率:[] 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2019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现就我校“两节”期间强化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践行“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践行“两个维护”,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盯紧盯牢,持之以恒。通过多种方式,结合警示案例,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做好纪律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提醒,大力营造崇尚节俭的节日氛围。

2、对照负面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对照负面清单,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把自查自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应分别于9月17日和10月9日报送校纪委。

自查自纠重点:文山会海和检查考核过多等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问题;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月饼、海鲜等时令礼品;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活动安排;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公务接待,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借过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以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齐抓共管,形成“大监督”形势。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财务处、党校办、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责,对经费使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纪委办反馈。

2、校纪委委员要加强对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督导检查;纪检监察观察员、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发生在学生、教职工身边的微腐败以及违纪违规问题的反馈。

3、校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的再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工作实效。

校纪委严肃执纪问责,把节点作为“考点”,对“两节”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不力,存在问题仍不查不问、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351-3922279;举报邮箱jw@nuc.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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