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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12日 15:07    作者:    点击率:[] 次

 

各学院(校区):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7]27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计划公布报送与公布

4月18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中北大学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明确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称、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选拔考核方式等。一般,接受计划不超过专业当年级学生人数的5%。

大类招生专业需按分流专业方向报送接收名额,学生按流程转入后确定专业后,不再进行大类分流。

教务处汇总面向全校公布2019年转专业接收计划。

2、学生申请。4月25日-4月30日,拟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带学习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5月5日-7日,拟转出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按实际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并请于5月7日将《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将《中北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xjk@nuc.edu.cn。 报送联系人:董老师。

4、转入学院考核、审批。5月17日前。5月8日各学院于教务处领取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进行考核与综合评定工作,结合拟转入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及拟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审核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及时予以公示。

5、编班与名单报送。各转入学院完成拟转入学生的编班工作。编班前,要完成相关学生的课程认定工作,不能替换或未修课程,需指导做好后续修读计划。5月24日前将《中北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入)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xjk@nuc.edu.cn。报送联系人:董老师。

6、结果公布。教务处汇总面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7、学籍变更。教务处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进度,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变更工作。学生于下学期开学直接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本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的培养理念,成立院长或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2、各学院要适时加强对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工作,指导和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3、各学院应加强转专业过程管理。转出学院要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拟转入学院要本着培养学生的原则,全面审核学生材料,及时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及拟接收学生名单。

4、各转入学院要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以及审核结果的解释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转专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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